《光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光山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2023年8月经光山县人民政府通过,将于2023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 (水资源[2017]184号)、《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水政资[2017]60号)、《信阳市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 (信水政资[2018]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目前,随着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市10个县区已完成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权的下放(乡镇73项、街道59项),对于行政执法监督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为进一步厘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职责,明确监督依据和监督内容,满足我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需要,助推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制定出台《信阳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通知》共5项内容。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证措施等内容。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引领节水事业发展,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坚持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健全全社会、全领域、全方位的立体节水模式,全面推进“体系完整、制度完善、设施完备、高效利用、节水自律、监督有效”的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1)、坚持双控与双促相结合;(2)、坚持机制创新,规范用水行为;(3)、坚持政府主导,鼓励公众参与;(4)、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区域重点。(5)、坚持科技进步,强化自主创新。
(三)总体目标。全面建立和健全与节水型社会相配套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2023 年9月底前,全县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10%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280%,工业用水计量率为 100%,节水型企业建成率250%,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50%,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20%,再生水利用率>20%,高效节水灌溉率>40%,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 (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 要求。
(四)主要任务。2023 年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任务,并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根据相关要求,我县将在 2023 年9月30日前将达标建设资料汇编报信阳市水利局,市水利局将组织专业人员对上报情况进行初步评估和验收。技术评估通过后,省水利厅将于 2023 年 11 月份进行现场验收,对通过验收且公示无异议的,认定其达到《标准》要求。
(五)保证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2)、完善投入机制,提供资金保障;(3)、落实目标责任,强化考核监管。